四宗罪! ST鹏起及其实控人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
资本邦于9月17日发布消息,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朋起收到上海证监局的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。据公告显示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ST鹏起及公司高层进行了一次调查。调查结果显示,ST鹏起存在以下问题:
一、信息披露不及时
在特定时间段内,玺瑞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了ST鹏起的股份。这一重要信息并未得到及时的公开披露。涉及到的信托合同和权益变动情况,公司未能及时公告,这涉及到复杂的股权结构和权益变动问题。其中,宋雪云作为关键角色,其持有的股份权益发生了重大变动,但ST鹏起并未及时披露这一情况。
二、违规担保事件频发
在2018年度,ST鹏起频繁出现对外违规担保事项。这些违规担保金额巨大,占公司净资产的相当比例,且相关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,竟然由董事长张朋起个人决定签署。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。
三、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
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在特定时间段内占用了ST鹏起的资金,这一行为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。这一情况并未在公司的年度报告中得到披露,这涉及到公司的财务管理和透明度问题。
四、关联方资金拆借未披露
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大股东和董事那里借入巨额资金,这些交易并未在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中披露。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信息披露的规定,也损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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